所谓新乐府,是相对古乐府而言的。这一概念首先由白居易提出来。他曾把担任左拾遗时写的"美刺比兴"、"因事立题"的50多首诗编为《新乐府》。新乐府的特点有三:一是用新题。建安以来的作家们歌写时事,多因袭古题,往往内容受限制,且文题不协。白居易以新题写时事,故又名"新题乐府"。二是写时事。建安后作家有自创新题的,但多无关时事。既用新题,又写时事,始于杜甫。白居易继其传统,以新乐府专门美刺现实。三是不以入乐与否为衡量标准。新乐府诗多来尝"播于乐章歌曲"。从音乐角度看是徒有乐府之名,而在内容上则是直接继承了汉乐府的现实主义精神,是真正的乐府。新乐府运动由于前有杜甫开创的传统,后有元结、顾况继其事,张籍、王建为先导,到了"元白"时期,明确地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一整套理论,加之元、白诗才盖世,写作了大量新乐府诗歌,给当时以极大影响,使这一伟大的文学运动取得了巨大成就。 《师友诗传续录》载:"白居易、元稹、张籍、王建创为新乐府,亦复自成一体。"新乐府运动在贞元,元和年间与韩柳古文运动相继磅礴于文坛,有着共同的社会原因。
经历安史之乱后,唐朝社会动乱、政治腐败,有识之士目击社会问题日趋严重,希望能借由政治改良以风气推行等方式挽救日渐式微的国势,如此的想法反映在文坛上则出现了古文运动与新乐府运动。诗人承接了杜甫社会写实的风格,试图在诗中反映民生疾苦和社会现实弊端。然而此类型的创作不免会触动到权贵人士,因此在风气的推展上并不顺利,但是如此忧国忧民的精神无论是在文学史上或人道关怀上都是难能可贵的。
发展过程初唐诗人写乐府诗,多数袭用乐府旧题,但已有少数另立新题。这类新题乐府,至杜甫而大有发展。杜甫善于用乐府诗体描写时事,所作如《兵车行》、《丽人行》、《悲陈陶》、《哀江头》等,"率皆即事名篇,无复依傍"(元稹《乐府古题序》)。元结、韦应物、戴叔伦、顾况等人,也都有新题乐府之作。元结还提出诗歌创作应"极帝王理乱之道,系古人规讽之流"(《二风诗论》),使"上感于上、下化于下"(《新乐府序》)。他们可说是新乐府运动的先驱。唐朝元和年间(806~820)发生的用通俗化的乐府体写时事和社会生活的诗歌运动。乐府诗的作者主要有白居易、元稹、李绅、张籍和王建等人。宋代郭茂倩指出:新乐府者,皆唐世之新歌也。以其辞实乐府,而未尝被于声,故曰新乐府也。(《乐府诗集》)明代胡震亨说:乐府内又有往题新题之别。往题者,汉魏以下,陈隋以上乐府古题,唐人所拟作也。新题者,古乐府所无,唐人新制为……西汉设置乐府,掌宫廷和朝会音乐。由乐府采集和创作的诗歌遂被称做"乐府"。乐府诗相当一部分采自民间,具有通俗易懂、反映现实和可以入乐几个特点。后来文人也仿作乐府诗,唐代把南北朝以前的乐府诗统称作古乐府。元和四年(809),李绅首先写了《新题乐府》20首(今佚)送给元稹,元稹认为"雅有所谓,不虚为文",于是"取其病时之尤急者,列而和之",写作了《和李校书新题乐府》12首。后来白居易又写成《新乐府》50首,正式标举"新乐府"的名称。白居易还有《秦中吟》10首,秦中吟 也体现了同样的精神。新乐府作为诗歌运动,其创作并不限于写新题乐府。当时张籍、王建、刘猛、李馀等人,既写新题乐府,又写古题乐府,都体现了诗歌革新的方向。元稹原与白居易、李绅约定"不复拟赋古题",后来见到刘猛、李馀所作古乐府诗,感到"其中一二十章,咸有新意",于是又和了古题乐府19首。虽用古题,但或"全无古义","或颇同古义,全创新词"(元稹《乐府古题序》),其实质、作用与新乐府是一致的。这样,在当时形成了一个影响很大的诗歌运动,文学史上称之为新乐府运动。"元白"指中唐诗人元稹、白居易。他们同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元白"并称,在元稹、白居易生活的那个时代即已盛行。白居易序刘禹锡诗云:"予顷与元微之唱和颇多,或在人口。…江南士女,语才子者多云'元白'…。"又《旧唐书·元模传》:"稹聪警绝人,年少有才名,与太原白居易友善,工为诗,善状咏风态物色,当时言诗者称'元、白'焉。"白居易、元稹等诗人的主要文学活动在唐宪宗元和年问(806-820),因而把他们创作的诗歌和仿效他们的作品统称"元和体。"《新唐书·元稹传》:"稹尤长于诗,与居易名相埒,天下传讽,号'元和体'。"又唐李肇《国史补》:"元和已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元和体。'"后宪宗殁,穆宗立,改年号为庆821-824),白居易、元稹将自己的诗歌编辑成集,分别名《白氏长庆集》、《元氏长庆集》,故又称他们的诗作为"长庆体"。游国恩先生的《中国文学史》上分析了新旧乐府的区别:新乐府"一名是白居易提出的,《乐府诗集》分乐府为十二类,共最后一类标名为"新乐府辞",即本于白居易。所谓新乐府,就是一种用新题写时事的乐府式的诗。这里有三点须说明:一是用新题。从建安时代起,文人乐府也有少数写时事的,但多借用古题,反映现实范围既受限制,题目和内容也不协调。新乐府则自创新题,故又名"新题乐府"。二是写时事。建安后也有一些自创新题的,但内容又往往不关时事,既用新题,又写时事,是从杜甫创始的,但还不是所有新题都写时事。新乐府则专门"刺美见(现)事",所以白居易的《新乐府》五十首便全都列入"讽谕诗"。三是新乐府并不以入乐与否为衡量的标准。因此尽管实际上它们全是"未尝被于声"的徒诗,但仍自名为乐府,并加上一个"新"字以示区别。这从音乐上来说,是徒有乐府之名;但从文学上来说,却又是真正的乐府,因为体现了汉乐府精神。概括地说,由汉乐府的"缘事而发",一变而为曹操诸人的借古题而写时事,再变而为杜甫的"因事立题",这因事立题,经元结、顾况等一脉相承,到白居易更成为一种有意识的写作准则,所谓"歌诗合为事而作",这就是新乐府运动形成的一般历史过程。元稹、张籍、王建是这一运动中的重要作家。[1]
社会背景唐朝贞元、元和之际,广大地主士大夫要求革新政治,以中兴唐朝的统治。在这股浪潮的推动下,白居易、元稹等诗人主张恢复古代的采诗制度,发扬《诗经》和汉魏乐府讽喻时事的传统,使诗歌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作用。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在《新乐府序》中全面提出了新乐府诗歌的创作原则,要求文辞质朴易懂,便于读者理解;说的话要直截了当,切中时弊,使闻者足戒;叙事要有根据,令人信服;还要词句通顺,合于声律,可以入乐。宣称要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新乐府运动是贞元、元和年间特定时代条件下的产物。这时,安史之乱已经过去,唐王朝正走向衰落。一方面,藩镇割据,宦官擅权,赋税繁重,贫富悬殊,蕃族侵扰,战祸频仍,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矛盾进一步显露出来;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中一部分有识之士,对现实的弊病有了更清楚的认识,他们希望通过改良政治,缓和社会矛盾,使得唐王朝中兴。这种情况反映在当时的文坛和诗坛上,便分别出现了韩愈、柳宗元倡导的古文运动和白居易、元稹倡导的新乐府运动。